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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势在必行

2001-04-0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去年年底开始至今,公安部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场“扫黑除恶”的专项行动。据不完全统计,在各级党政机构的领导和支持下,全国共有约100万名警察投入此次打黑行动,代号“猎狐”、“怒潮”、“零号”、“狂飙”的特别行动在广东、安徽、湖南、贵州等省的一些城市迅速展开,并且已经取得丰硕的成果。据透露,警方对黑社会势力打击的专项行动还将持续较长时间,而且专项行动之后,警方将把黑恶势力作为打击刑事犯罪的重点。

从近期警方打掉的黑恶势力情况看,我国的黑恶势力呈蔓延的趋势,其规模也从几人、十几人向有规模、有组织、有明确的犯罪目的方向发展。特别值得重视的是,在一些地方,有的黑恶势力已开始向基层政权组织甚至更高一级的政权组织中的公职人员渗透,有的黑恶势力已经开始形成或正在形成自己的“势力后台”和“保护伞”。

南京大学民间社会研究中心教授蔡少卿直言不讳地说,除了西藏自治区外,在不少城市和农村,都出现了名目不同的带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和团伙。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教授宋浩波也认为,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不仅分布广,而且名目繁多,在一些地区已有酝酿联合统一的苗头。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员单光鼐认为,对黑社会性质的团伙向组织化方向发展的苗头要十分重视。少数的黑恶势力已经渗入个别县市级政府内部,到政府内部寻找“代理人”。如果不采取严厉措施予以打击,那些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就可能走向真正意义上的黑社会组织。

(《瞭望》2001年第14期于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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